昨日,发改委、国土部和环保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一次性清理自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并将清理情况于年底前上报。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产能总体情况、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节能环保等情况。
通知要求各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总体情况和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并要求各地如实填报,严禁瞒报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涉及的项目将取消下一步整顿核准资格,所涉及地区“十二五”产业布局将实行“区域限批”。
发改委表示此次清理的目的是为“十二五”钢铁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为钢铁产业宏观调控、能耗和环保指标分配、资源和土地配给、企业融资、差别电价、联合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等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依据。
对于此次清理钢铁项目与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关系,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此要求清理钢铁项目并不是简单的关停淘汰落后钢铁项目。“此次清理是针对钢铁全行业的,重在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该人士还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制订《钢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处理意见》,将对于各省上报的情况给出具体处理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6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指出,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鼓励钢铁企业进行重组。
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此前介绍,“十一五”前四年我国已淘汰炼钢产能6038万吨,炼铁产能8712万吨。今年还将继续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记者钟晶晶)
(来源: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