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因此,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收取的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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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 |
|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10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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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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