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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会签房产税 住宅有望分类征税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16 文字显示:    

        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房产税,终于彻底成为房地产调控的最重要手段。

 

  在国务院所属八部委下发新一轮调控政策后,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着手准备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据悉,“十一”长假后,上述三部门已经联合启动对房地产税会签的相关程序,目前这项工作已接近尾声。

 

  此前,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解读“上海12条调控政策”时表示,待中央政策明确后,上海将加速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推进工作。三部门于“十一”长假之后的会签,意味着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已经箭在弦上。而在未来,对不同类型住宅品类征收房地产税,基本已成定局。

 

  消息人士称,目前三部门会签的房地产税政策,包括对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修改的内容。与此同时,国税总局在此之前,也已拿出了一套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方案。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亦证实,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在数个月内就将展开。

 

  据悉,所谓会签是指一份行政文件的草案,在出台之前,由涉及管辖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各自意见,并在协调之后进行修改,一般进入会签阶段后,就意味着该份文件即将正式下发。

  据了解,在三部门对房地产税相关政策进行会签的过程中,针对住宅类型的划分也进行了修改,别墅、大户型等住宅品类的范畴划分,或将出现在中央层面的与房地产税相关的文件表述中。而这些分类标准,将成为日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涉及税率等一系列问题时的基本框架。

 

  上海和重庆上报到三部门的试点方案中,基本都涉及了大户型、别墅等住宅类别的划分。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中央政府不会在试点尚未开展的情况下,“一刀切”地制定税率,而是将视试点城市的情况而定,目前,业界预估,上海试点方案的税率应在千分之八左右。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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