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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要求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一年开工三年竣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9日    浏览次数: 19 文字显示:    

        国土部与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引起市场热议。此举是否意味着房地产市场迎来了第二轮调控?对于闲置土地、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何严查?昨天,国土部利用司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有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各部门迅速出台了相关措施,但房地产用地供应开发建设管理中,需要国土资源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密切配合的环节较多,两部门发挥政策联动作用,十分必要。因此,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国土部与住建部联合下发了《通知》。

  据介绍,《通知》对土地出让后的开工时限作了限制性要求,明确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对于闲置土地、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负责人称,将由两部门联合查处。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由于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记者 姚丽颖)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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