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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改革要点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 20 文字显示:    

        9月10日,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举行“十二五”时期的财税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财政政策报告》首发式,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十二五”时期注定是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一个重要时期,而财税改革在这一过程中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中国财政政策报告》在盘点“十一五”财税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从财政收支、税收改革、预算制度改革以及财政体制改革等多方面,前瞻性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改革要点。
     关于财政改革,该报告认为,“十二五”时期中国财政改革的重点是结构问题。从财政收支结构看,应致力于把全部政府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收入方面,应提高税收收入、社保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相应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支出方面则应收缩购买性支出、扩大转移性支出比重,并使有限资金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与就业、“三农”、自主创新、环境保护等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与民生有关的支出项目倾斜。
     在税收改革方面,该报告认为,“十二五”时期应在全面评估现有税制体系的基础上,重新谋划并确立中国税收制度的总体格局。以此为基础,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和开征物业税并结束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为突破口,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直接税体制。逐步增加直接税并相应减少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最终实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均衡布局,从而建立起一个融收入与调节、稳定功能于一身的“功能齐全”的税制体系。
     该报告还提出,“十二五”期间,应当以现行《预算法》的修订为契机,全面调整、规范中国的预算制度体系,并在财政体制改革上寻求突破。此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财税制度安排也必须作出相应调整,要涵盖扩内需、稳外需,节能减排,促创新、增效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以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内容。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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