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3.3%,环比上升0.4%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发布7月份价格形势分析报告。报告中表示,综合考虑今年以来灾害性天气频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季节性消费需求增加等因素,三季度价格总水平新涨价因素将继续增强,但考虑到翘尾因素影响逐月下降,预计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将在当前涨幅水平上下略有波动。
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7月份主要经济数据,数据显示,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3.3%,环比上升0.4%,1—7月份平均上升2.7%。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升4.8%和8.5%,1—7月份平均分别上升5.8%和10.5%。
发改委认为7月份价格运行呈现以下特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小幅上升。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影响,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4%。生产资料价格总体继续下跌。 在前期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7月份生产资料价格继续保持总体下跌态势。国际市场价格止跌回升。农产品价格大幅反弹,生产资料价格回升。
发改委分析表示,综合考虑今年以来灾害性天气频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季节性消费需求增加等因素,三季度价格总水平新涨价因素将继续增强,但考虑到翘尾因素影响逐月下降,预计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将在当前涨幅水平上下略有波动。
报告中表示,7月份CPI的小幅上升主要是受临时短期因素的扰动,其变动幅度并没有超出社会预期。
发改委认为,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影响,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4%。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主要是猪肉)、鲜菜价格上涨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3和0.1个百分点。受新涨价因素增加影响,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升3.3%,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应该看到,7月份CPI的小幅上升主要是受临时短期因素的扰动,其变动幅度并没有超出社会预期。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