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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将有政府指导价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9日    浏览次数: 6 文字显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审慎调整收费标准。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其主要内容,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规范商业银行定价程序。这一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尽快出台。(记者朱剑红)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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