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该如何纳税?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15日    浏览次数: 11 文字显示:    

        问:我公司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种植业免税,从事养殖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申请享受免税还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是需分开核算,分别就不同收入分开享受免税或减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企业应就不同优惠所得单独进行计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打印】 【关闭】
上篇:出口收汇核销延期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下篇:2010年3月买的一辆小排量微型货车,能享受优惠税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