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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客户赠送礼品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0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问:企业年终给客户赠送礼品,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因此,上述企业年终给客户赠送礼品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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