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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 17 文字显示:    

    中国银行23日宣布,推出房地产信贷管理措施,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中行表示,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对于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中行表示,将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同时,积极支持居民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利率水平继续按照基准利率的0.85倍执行。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中行将重点支持经济比较发达、房价波动相对平稳、以自住需求为主城市的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力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积极支持列入当地政府建设计划的重点安居工程项目。

  对近期发展过热、以外部投资需求为主、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中行将严格控制贷款。对于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个人贷款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发放新的贷款。

  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提高准入标准、信贷条件和贷款抵押品标准,新发放贷款要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动态调整贷款成数,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

  对于土地储备贷款,将根据地方政府信用和财政收支状况,区别对待,动态评估、适时调整土地储备贷款额度。严格信贷准入条件,实施名单式管理,严格控制对县级土地储备机构的新增授信。严格落实土地抵押,审慎测算土地评估价值。严格监控土地最终用途和资金回笼情况,确保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此外,中行还表示,将积极开发与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的新产品,试办涉农个人贷款业务,并主动把握居民在信息、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养老、家庭服务等新兴消费领域的需求,加快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大力拓宽消费信贷领域。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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