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现行税法规定,需要给予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般采取直接减免、或者抵免。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征税后,再以财政或其他方式返还给企业,要根据返还款项的性质,确定是否征税。属于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专项基金的,且有规定专项用途的,按照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应作为应税收入征税。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
|
减免(返还)的企业所得税是否征税? |
|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9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答:现行税法规定,需要给予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般采取直接减免、或者抵免。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征税后,再以财政或其他方式返还给企业,要根据返还款项的性质,确定是否征税。属于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专项基金的,且有规定专项用途的,按照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应作为应税收入征税。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 【打印】 【关闭】 |
| 上篇:核定征收的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如何纳税? |
| 下篇:取得的货运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