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审核工作,提高外汇年检工作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其中,鼓励参检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规范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专门发文(会协【2010】23号),强调了有关注意事项,现予以转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代理企业申报外汇年检信息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并参照现行收费办法结合工作量商定收费金额。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会协【2010】23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