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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报告主体》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66 文字显示:    

    简介
  
    1.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关于报告主体的、有助于决策是否需要向企业提供资源和这些资源是否被管理层有效利用的财务信息。报告主体概念有助于促进这个目标的实现。
  
  描述
  
    2.报告主体是现有及潜在权益投资者、贷款人及其他资源提供者所关注的经济活动的特定领域,而且这些资源提供者不能直接获得是否需要向企业提供资源和这些资源是否被管理层有效利用的决策有用的信息。
  
    3.报告主体有以下三个特征:(1)主体正在从事、已经从事或者将从事经济活动;(2)这些经济活动能够与其他主体的经济活动和主体所在的经济环境客观地区分;(3)有关主体经济活动的财务信息是资源提供者决定是否需要向企业提供资源和这些资源是否被管理层有效利用的决策有用的信息。
  
    这三个特征是界定报告主体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
  
    4.界定报告主体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考虑正在从事、已经从事或者将从事经济活动的界限。法律主体不是报告主体界定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报告主体可能包括不止一个法律主体,也可能包括一个法律主体的某一个部分。
  
    5.一个从事经济活动且没有控制任何其他主体的法律主体可能符合一个报告主体的条件。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主体都可能是报告主体,但是,单一的法律主体也可能不是报告主体,例如,一个法律主体与其他法律主体的经济活动混合在一起且不能客观地分离时,该法律主体很可能就不是报告主体。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这些主体在法律上是否是单独的主体可能会有疑问。
  
    6.如果主体的一部分的经济活动能够与主体的剩余部分的经济活动客观地区分,并且与主体该部分有关的财务信息对于是否应向其提供资源是潜在决策有用的,那么主体的这部分可能作为报告主体。例如,潜在的权益投资者正在考虑购买主体的一个分支机构或者部门,该分支机构或者部门可以作为一个报告主体。
  
  合并财务报表
  
    7.当一个主体具有主导另一个主体的活动并能从中获得利益(或者止损)的权力时,一个主体就控制了另一个主体。
  
    8.如果一个主体控制另一个主体,那么控制主体给权益投资者、贷款人及其他资源提供者带来的现金流量和其他收益显著地取决于从被控制主体取得的现金流量和其他收益,相应地取决于主体的活动和控制主体对于活动的主导。因此, 如果主体控制一个或者多个主体,那么该主体就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很可能给最大数量的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9.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能共同拥有主导另一个主体的活动并能从中获得利益(或者止损)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都不能单独控制另一个主体。因此,这些主体都不需要以合并为基础来列示自身和该另一个主体的信息。
  
    10.如果一个主体对其他主体有重大影响,表示该主体不控制其他主体。实际上该主体并不具有能够主导其他主体活动的能力,不能构成对其他主体的控制权。
  
  其他类型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单独财务报表

    11.一个控制主体可能需要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它对所控制主体投资及其投资回报的信息,而不仅仅是所控制主体的经济资源、要求权和这些经济资源及要求权的变化的信息,将这样一份母公司单独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列报可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汇总财务报表
  
    12.汇总财务报表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受控制的主体信息,不包括控制主体信息,而且通常是在控制主体不编制财务报告时编制。汇总财务报表可以提供有关该组共同受控制的主体的有用信息。
   
 
 
  
 (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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