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甬地税稽查〔2010〕64号),标志着宁波市2010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包括:一是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市局根据我市税收征管状况,规定了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其中,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药品经销行业、非居民企业为指令性检查项目;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情况、各地自选行业为指导性检查项目。二是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结合2010年的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择时选取部分影响面较广且处理难度较大的案件,由市局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查办。重点对虚开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比较严重的行业和地区。三是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和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检查。此项工作由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按照总局工作要求,集中组织相关企业在我市成员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
本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3月份启动,10月底结束。
(来源: 宁波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