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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计算错误少缴税款是否进行罚款?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问:《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其税款和滞纳金。是不是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在3年以内的,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稽查时,只追征税款、滞纳金,而不进行罚款?

  答:如果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不属于纳税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也就是说,不被定性为偷税行为的,则只就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必交纳罚款。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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