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行业要闻

爱建窝案:注册会计师冤不冤?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19日    浏览次数: 14 文字显示:    

贾丽娟

    “爱建窝案”仍未宣判,而对于爱建股份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立信”)的质疑,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

    多家媒体质疑,立信在爱建窝案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而立信方面却力证清白,甚至称自己“比窦娥还冤”。究竟孰是孰非?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质疑方:立信是“帮凶”!

    这起案件牵扯到爱建系三家关联公司:爱建股份、爱建证券和爱建信托。

    爱建信托是爱建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爱建信托则控股爱建证券。

    媒体对注册会计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这样两个方面:

    第一,事发前,立信为何对爱建的资金问题毫无察觉?

    作为爱建股份的审计方,立信对该公司1998年至2002年的年报一直出具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直到2003年年底,爱建股份高管刘顺新被上海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逮捕,立信才以“我们尚无法确认刘顺新涉嫌经济犯罪案引起的其他损失对贵公司造成的所有影响”为由,在公司年报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知情人爆料,立信与公司“合作”遮掩事实。

    报道称,“通过特殊渠道”掌握的信息表明,2003年初,为爱建股份进行2002年年报审计的立信,已经发现6.87亿元的亏损,并将这一情况告知爱建股份原高管,要求在上市公司年报中予以披露,但最终采取办法做平了账目。

    甚至有媒体还列出种种细节,称在2003年年初,立信发现爱建股份炒港股巨亏的情况后,爱建高管为了避免在当年年报上披露此事,约了立信负责爱建项目的主任等人在咖啡厅见面,商量如何解决炒股亏损的6.87亿元的账目。最后一致认为,在哈尔滨的爱建新城项目中,爱建地下商铺的资金盘量、升值空间最大,用来做账填补亏空最合适。

    不过,记者也发现,除了揣测和所谓知情人的爆料,几乎所有媒体对注册会计师的质疑,均缺乏足够明确的证据进行支撑。

    立信:媒体张冠李戴!

    立信首席合伙人朱建弟表示:“根本不是网上所说的那回事!立信真是‘比窦娥还冤’!”朱建弟说,“立信是按照审计准则来做的,会计师并没有什么问题。”

    “爱建是一个刑事案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简单。其实是公司受托的委托理财出了问题,而这部分财产大部分是信托财产。”朱建弟说。

    据记者了解,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对于爱建信托的拆借资金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确定该笔资金确实拆借给借款人了。至于借款人这笔资金的具体使用状况,审计方是无权、也无法干涉的。

    或许大家的分歧就在于,注册会计师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对业务的合理性负责?

    “这种案件的责任,会计师怎么能担当得了?”朱建弟有些无奈地表示。他强调,这个案件的最后结果应该通过法律程序来认定。立信在整个过程中已经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实施了审计程序,也进行了必要的披露。

    注册会计师的“不能承受之重”

    无论如何,爱建案已经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姑且不论立信是否应该在其中承担责任,从这件事的背后,我们能感觉到行业的一种深深的无奈。

    “现在的举证责任在于会计师事务所。也就是说,事务所必须要证明自己没有错,怎么做的,依据什么规定,为什么这么做,要自己拿出证据、作出解释。”曾致力于注册会计师维权的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会计师陶化安说。

    国内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说,关键是事务所要按照行业公认的准则来做,只要尽职尽责,就无需承担额外的责任。“也有很多企业蓄意造假、蒙骗事务所的案例。事务所防范审计失败,最重要的是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

    或许,行业最大的无奈在于,“公众都觉得注册会计师是万能的,应该能够查出一切问题,实际上,被审计方蓄意造假、或者注册会计师不了解行业特殊情况而导致审计失败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就是行业的‘不能承受之重’。”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感慨。
 
  
   (来源:中国会计报)



【打印】 【关闭】
上篇:深圳首创审计报告电子化备案,或避企业多套账
下篇:党旗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