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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非银机构监管重点关注银信合作等业务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10日    浏览次数: 28 文字显示: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强调,要借危机兴改革、防风险促发展,做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下一阶段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刘明康在银监会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下一阶段非银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

    ——大力加快专业能力和队伍建设,以更好地适应非银监管工作的需要。

    ——借危机兴改革,更要重视构筑“防火墙”,审慎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

    ——坚持做到非银机构既支持实体经济,又与防范自身风险有机结合。通过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增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的能力,把握住风险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要督促非银机构建立良好的内控制度和队伍。

    ——通过推动非银机构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贡献。

    刘明康指出,近年来,银监会监管的非银机构建设总体向好,进步较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避免了每逢我国经济进入宏观调整期,必然伴随某类非银机构被治理整顿的情况;摆脱了信托业多次起伏,信托公司反复折腾的历史“宿命”;破解了非银机构功能定位的难题,推陈出新;非银机构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建立了非银机构的业务发展模式,解决了多年来带病运行等困扰行业监管和发展的根本问题。

    刘明康同时强调,要清醒地认识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公司治理、内部风险控制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健全、不完备等问题。

    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责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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