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 尽管稍显晚了一些,住房保障法终于进入立法程序。它意味着一种共识的达成,即承认了在没有再一次经济危机等变数到来时,高房价几乎不可撼动,相应地,在不改变现有市场局面的前提下,宜着力将低收入者和无收入者从商品房领域分流和解放出来,让他们进入一个居住品市场,就是一个适宜的选择。由此,政策资源和视角应退出商品房市场,而更主要地集中到民生住房这一领域里来,着力构建一个真正健全、完善和科学的,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优化配置目标的安居性住房供应体系。
决策层从商品房领域退出,理由实际上并不复杂。首先,中国的商品房市场是一个发育得足够成熟的市场,无论是在开发、建设和投资交易等各种市场关系中,资本力量都体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性。在完成了向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升级之后,商品房市场的产业集中度和财富集中度都很高,竞争也已很充分了。在这个时候,决策层的精力只须放在市场秩序的规管与市场个体的准入上即可。
另一个支撑“退市”的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我们把所有居民的住房问题都系于一端,交由商品房市场去解决,这个市场就会面临超大压力和矛盾,相应地,决策层面的包袱也会很重,毕竟商品房市场的民生属性偏弱,商业属性居于主导地位。这个市场要做的,是通过价格更为直观地解决商业利润诉求,实现财富的流转和分配,而不是去解决社会问题。安居型、民生属性的住房需求,实际上属于社会问题,应被归入公共治理范畴,作为一种公共事务交由公共决策来调节。如果不加以区别对待,在调控层面就永远会有出不完的针对商品房市场的调控政策,反复不已。因为大家都确信,是商品房市场出了问题,却又没有认识到,商品房市场天然不具有公共和公益属性。这样一种认识上的误区,使整个社会也相应地跟着疲劳。
(来源:新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