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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提升财产行为税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30 文字显示:    

  ■记者 郑猛

 本报讯 日前,全国财产行为税工作会议在广西柳州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09年的财产行为税工作,研究部署了2010年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财产行为税管理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把财产行为税工作全面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在回顾全国财产行为税工作时,王力说,2009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迎难而上,大力加强财产行为税的征收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面对2009年严峻的收入形势,广大税务干部加班加点抓增收,深入基层寻对策,向征管挖潜力、要收入,财产行为税收入实现了可喜的两位数增长。2009年1月~11月,财产行为税“十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完成6505.78亿元,平均增幅达到23.2%,为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财力保障。

 2009年,各地财产行为税管理部门积极开展部门协作,涉税信息共享工作继续推进;推广应用监控平台,税源动态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推动一体化管理,房地产税收征管得到加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效显著;深入核查,城建税两税信息比对工作再创佳绩;多管齐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更加夯实。同时,税务机关积极协调,税收政策调整和税制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加强培训,财产行为税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在充分肯定2009年工作成绩的同时,王力指出,当前财产行为税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地税机关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他指出,做好财产行为税工作需要重点解决三个认识问题,即坚持依法治税不能动摇,加强税种征管大有可为,深化税制改革任重道远。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王力提出,做好2010年财产行为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健全税源管理,强化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税政管理,把重点放在管理和服务上,把工夫下在落实和创新上,全面提升财产行为税整体工作水平。为此,要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堵漏增收为目标,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各级地税机关要在认真落实总局提出的各项加强征管、堵漏增收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财产行为税组织收入工作。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挖掘税种征管潜力。

 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逐步健全税源管理。要着力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充分采集、实时监控、科学分析、有效利用税源信息,建立健全统一、动态的税源信息库,逐步健全财产行为税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广应用监控平台;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推进涉税信息共享。

 三是以专业化为理念,切实强化征收管理。针对目前财产行为税管理总体粗放的现状,各级地税机关要丰富工作内涵,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开展信息比对,切实提高城建税征收率;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强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落实“先税后证”,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深入细致工作,做好资源税、印花税和烟叶税管理。

 四是以“三个结合”为抓手,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各级地税机关要适应新形势,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财产行为税纳税服务水平。纳税服务要与深化税制改革相结合,与强化税收征管相结合,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

 五是以打好基础为重点,积极推进税制改革。随着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等改革相继实施,财产行为税税制改革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我们要按照“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努力创造条件,打好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财产行为税税制改革。

 六是以科学化为指导,全面完善税政管理。根据基层征管实际和税收执法需要,地税机关应认真调研,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税收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加强监督,坚决纠正违规减免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以及特邀的部分省(市)地税局主管局领导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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