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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13 文字显示: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原制度)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于2009年12月28日起到宁波市财税大楼(中山西路19号)一楼西大厅会计事务办理窗口领取合格成绩通知单。
  
    二、对2009年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可以持身份证复印件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8日,到宁波市财税大楼(中山西路19号)一楼西大厅会计事务办理窗口申请全科合格证书。需要申请非执业会员的人员,需提供两张1寸同底免冠彩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对2008年及以前年度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可以持身份证复印件和单科合格成绩通知单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8日,到宁波市财税大楼(中山西路19号)一楼西大厅会计事务办理窗口申请全科合格证书。需要申请非执业会员的人员,需提供两张1寸同底免冠彩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要求核查2009年考试分数的考生请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8日,到宁波市财税大楼(中山西路19号)一楼西大厅会计事务办理窗口办理核分登记手续。
  
    五、对2009年登记换发新非执业会员证书的人员,新证书预计在2010年3月份左右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届时本网站另行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87188230


                                       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宁波市注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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