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27日发布《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决定,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办法》将于12月21日开始实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办法正式实施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可以依法查询证券登记结算资料;合伙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将进入操作阶段。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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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决定 |
|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 13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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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27日发布《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决定,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办法》将于12月21日开始实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办法正式实施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可以依法查询证券登记结算资料;合伙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将进入操作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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