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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鼓励旧货从业人员参加鉴定估价专业技能培训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 25 文字显示: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朱立毅、雷敏)商务部近日出台的《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指出,鼓励旧货从业人员参加鉴定估价专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鉴定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

                
    这份意见指出,各地应积极推进行业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旧货市场和企业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助,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本地旧货从业人员都得到一次培训。同时,鼓励旧货从业人员参加鉴定估价的专业技能培训。

                
    根据这份意见,对于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在中国旧货网上公示。鉴定估价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组织,鉴定估价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同级旧货协会组织实施。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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