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4219.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同比增收8597.65亿元,增速比上年回落14.9个百分点。
这份报告称,2008年全年呈“前高后低”走势,单月税收增长逐月回落,四季度连续负增长。于是有人就十分担心,是不是应该想方设法增加税收,来维持向上的增速呢?实际上并非如此。税收并不是永远都要增加才算正常,只要与国家的经济增长水平相匹配,哪怕税收减少也并不可怕,税收增速并不是我们需要追求的目标。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个低税率、宽税基的良性循环征税结构和体系。因为降低税率反而有可能扩大税基、增加税收,金融危机下“薄利多销”式的税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有选择地、适当地降低税率,使某些税负更接近纳税人的承受能力,这样不仅不会减少实际税收,恰恰相反,还会扩大税基,减少征管成本,从而提高纳税率。
这份报告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2008年政府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减税动作:年初就实施了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同时又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下半年以来,为促进经济增长,国家出台了若干项减税政策,多次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下调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但从全年总体效果来看,税收却并没有减少,反而还增长了18.8%,这就是良好的征税体系发挥的巨大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18.8%的年度税收同比增幅在我国历史上仍然是个比较高的增幅,仍然远远高于GDP增幅。也就是说,降低税率,仍然有可操作的空间。良好的征税体系首先应该考虑社会公平问题,在笔者看来,炒房、炒股之类财产性收入的税率降低了,但对最近群众普遍呼吁较高的再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工资性收入税率的要求,是不是也应该顺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将“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3500元,并同时降低税率呢?
当前,减税已经成了全球的共识,美国政府的7900亿美元经济刺激计划,其中约35%用于减税,所以说,我们完全没必要去担心税收增速下降这个伪命题。拉动内需首先要让百姓手里有钱才行,而降低工资性收入税率则最为有效。这样不但能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就业,而且能拉动消费,增加消费方面的税收,发挥以一当十的放大效应。所以,下一步的减税工作,完全可以从这里开始。
(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