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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2月10日起个人存量房贷可享0.7倍优惠利率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05日    浏览次数: 29 文字显示:    

    中国工商银行今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实施细则,称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就绪,定于2009年2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细则还明确了相关条件。
           

    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对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商银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同时,细则规定,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另外,细则还规定,工商银行还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亦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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