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街道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明街道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新明街道。
项目规模:新明街道辖区内5个住宅小区的消防维修。
项目总投资:约 85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代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中:(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指计划管理、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管理服务、竣工验收、项目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整个项目周期内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1年5月、6月、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正源大厦708室)购买招标文件。
需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正源大厦5楼5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7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6905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