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招标人: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配套排洪沟电力开关站段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甬固领办会纪〔2019〕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裴岙。
工程造价:3993802元
招标范围:新建排洪沟中心线长度55m。主要包括排洪沟挡墙、咬合桩、护底、塘渣填筑、砼路面浇筑、简易绿化、土方开挖及墙后回填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9日到2019年6月4日每天9:00至16:00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联系人:宋释科,联系电话:0574-88211080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提交
到帐截止时间:2019 年 6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开户银行: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3010122000003772
注:1、投标人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7楼708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时间: 2019年 5月 29 日至 2019年 6 月 4 日。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nb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作平
电话:13957890378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
联系人:宋释科
电话:0574-88211080
传真:0574-8821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