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企业跨区域经营、集团化运作、多元化发展,涉税问题更加复杂,税务风险也越来越大,加强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成为大势所趋,也是税务机关帮助大企业减少纳税成本和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在掀起内控机制热潮的同时,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一:税务内控机制是一劳永逸的事。部分大企业认为税务内控机制难就难在建设,只要建立了税务内控机制,就能“包治百病”,以后就不会发生税务风险。这种对税务内控机制建设过于自信的观念,忽视了大企业业务的复杂性、多变性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因素,缺乏对税务内控机制建设的持续改进。
误区二:税务内控机制只是财务部门的事。部分大企业高管认为企业税务从属于财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企业高管不应当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一般只需要考虑利润和收益,很少考虑税务风险。企业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可以不纳入内控范围,不受监管制约。这种观念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忽视了内控机制建设的整体性,当高层野蛮干预以及其他业务部门不配合时,税务内控机制也就是“墙上的一张废纸”。
误区三:税务内控机制建设只是企业自己的事。部分大企业认为税务内控机制建设不需要税务机关参与,也不需要请相关的中介部门参与。这种观念将税务与企业相互对立,忽视了税企合作信赖、相互促进,更能降低税务成本。
针对以上的认识误区,结合江西省国税局联手省移动公司加强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对策一:实现单纯建设到持续改进的转变。行业跨度大和涉税事务复杂的大企业,应该设立相对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提高准确掌握税收法律及政策的水准,积极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避免因政策不了解或者政策变化引起税收风险。同时,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根据政策和业务的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丰富内控节点和指标,适应新的内控要求。
对策二:实现部门防控到体系防控的转变。大企业高层应当充分认识税务风险的危害性,应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建立涵盖研发、采购、生产经营、营销活动等重要涉税事项的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改进机制,同时,将内控制度、操作流程、防控措施等固化到各类业务软件系统中,着力完善信息防线,装上“保险锁”。
对策三:实现企业防控到合作防控的转变。加强税企之间合作,建立税企有效沟通交流的机制,通过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激励大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推进税收遵从协议谈签工作,对具备了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条件的大企业,税企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互信的原则,签订税收遵从协议,以合同文本的形式约束税企双方共同承诺、共同防范税务风险,形成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