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2019年6月初,各地方检查办公室要对本地非证券评估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等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称中评协)制定了《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下称检查方案)。
公告明确,由于新修订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从2018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保证检查与惩戒工作的有效衔接,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以被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检查组可以查阅与被查报告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如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检查组认为需要做延伸检查的,需向中评协或地方检查办公室报备。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检查工作以抽选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地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公告要求,2019年6月初,各地方检查办公室要对本地非证券评估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于6月底结束;2019年6月中旬,中评协检查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对证券评估机构的实地检查工作,并在7月中旬结束。
中评协检查办公室统一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对象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自《资产评估法》实施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第二部分是2014-2018年检查期间受到过行业自律惩戒的资产评估机构。其中:第一部分检查对象由各地方协会在《资产评估法》实施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的机构名单中随机抽选,抽选比例不低于新设立机构总数的20%;第二部分检查对象由中评协和各地方协会分别在2014-2018年检查期间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机构名单中随机抽选,抽选比例不低于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机构总数的30%。
中评协检查办公室负责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机构(下称证券评估机构)的检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2014-2018年检查期间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证券评估机构总数的30%。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