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什么部门的印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因此,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来源:烟台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