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财经新闻 财税视点 招标代理 行业要闻 税收法规 法规解读 纳税咨询 财税实务 专业服务
问:银行帐户登记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目前办理银行帐户登记需要的资料是:《相关涉税事项报告表》(一式二份)、开户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委托支付税款协议书(此项为本月新增)。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正源财经信息网 CopyRight@ nbzy.com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05015671号 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
总访问量:Label 当日访问量: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