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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能否在2014年仍然计提折旧,以后年度再一次性扣除吗?
答: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但如果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的,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应在2014年将余额一次性扣除。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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