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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国税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的扣除时点怎么确定?
答:设备购置应以购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或投入使用,并在会计上已做固定资产处理的时间点为准。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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