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与加计扣除两项优惠政策能否一起享受?
答:1、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2、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