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买进的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是不是在税务上不需要折旧了,直接进成本就可以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文件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如果企业在会计上按折旧处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