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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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