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清算组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办理清算组备案后仍需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取消清算组备案。如已刊登公司清算公告,应当先刊登终止公司清算公告,再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取消清算组备案报告;
(二)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有权机构关于取消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内容包括同意终止公司清算并取消清算组备案、公司财产尚未分配、清算公告和终止清算公告的情况等。
(四)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五)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