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以及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宁波市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正源税务师事务所于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召开了开展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我所注册税务师等级的认定工作,我所全体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了会议。会上由包新民所长通报了全国开展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的情况,并传达了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意见》,学习了中税协的《认定办法》。包所长在会上要求全体执业注册税务师根据《认定办法》中规定的等级注册税务师认定条件,认真积极地申报相应的等级认定。
《认定办法》明确规定,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认定办法》对认定条件规定,参加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的人员必须为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并且年检合格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
根据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协《意见》的规定要求:自2010年10月19日至2011年6月底,将完成各等级注册税务师认定工作。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由注册税务师自愿申请,在网上填写《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表》,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同意,经本所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注税协初审。由中税协统一组织网上培训。并经市注税协、中税协对不同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考试、审议、公示,最后经中税协审议后,公告各级注册税务师。
(办公室 柏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