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源公司团委为增强公司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充分展示公司团员的风采,决定在公司内开展评选优秀团员的活动,并下发了《宁波正源优秀团员评选方案》(以下简称《评选方案》)。
根据《评选方案》的规定,评选公司优秀团员的条件是: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公司制度,服从上级团组织的安排,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遵守职业道德,品行优良,无不良习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学习刻苦努力,达到公司各项考核标准;在公司工作时间两年以上。
此次评选公司优秀团员的办法,由各单位的部门经理、办事处主任负责推荐本部门或办事处一名符合评优条件的团员,报送公司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按总推荐人数50%的比例确定公司优秀团员候选人选,并在《正源信息财经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公司员工监督,在公示期结束后,由公司评选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公司优秀团员名单,并将在《正源信息》第7期上公布。
(公司团委 林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