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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文字显示:     

 

   党的十九大深刻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和发展战略,明确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对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将十九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思维理念、工作思路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所在。
 

  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切实推进大企业管理现代化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税收征管工作效能,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税收的主要贡献者。因此,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更要自觉投身到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大格局中。


  中办、国办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后,国家税务总局党组高瞻远瞩,确立了千户集团工作机制。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和探索实践,千户集团服务和管理工作跨上了新台阶。突出表现在机构职能及时转换,数据集成工作初步形成,风险指标从1.0走到了3.0时代,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经济分析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做实机构、做优平台、做精数据、做深合作、做强团队”成为普遍共识,绝大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在机构实体化、应对专业化、数据集成化、工作平台化、服务个性化、合作一体化和流程标准化都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可以坚信,十九大提出的建立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在大企业服务与管理的改革中,将进一步得到彰显。


  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相结合,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税务部门来讲,就是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充分彰显纳税人主体地位。大企业纳税人税收贡献度高,对经济影响作用大,对税收的“堵点”、“痛点”感受更深刻。因此,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应该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


  税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制定了30项具体措施,要求全国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加强“管”的同时,着力增强“服”。要切实高举服务大旗,把服务工作放在大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要结合总局党组制定的千户集团扩围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一要在思想认识上树立服务观念。改变以管理者自居的惯性思维,深刻理解纳税服务工作的内涵,将纳税服务贯穿到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二要制定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聚焦大企业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切实需要和关键问题,以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18条措施为指导,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的含金量、影响力。三要确保服务措施落实到位。通过一系列扎实的措施,使大企业纳税人真正感受到便利、高效,以此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增强大企业纳税人的获得感。


  与创新性国家战略相结合,加快提升管理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党同志一定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落实和支持创新型国家战略决策是所有政府部门的共同责任,也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

  大企业税收管理是项开创性的工作。从全球来看,大企业服务与管理的历史也只不过短短的几十年。从我国来看,建立规范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还不足10年,各方面工作都处于起步和建设的实践中。在这个过程中,只有破除一切制约改革创新的思想障碍和藩篱,才能增强内生动力,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水平。


  因此,要从体制机制、业务模式、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等多方面强化创新。在数据采集方面,要研究完善数据标准和质量管控规范,明确数据管理各个环节质量管控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在风险指标体系建设方面,要形成“开发——校验——应用”机制,提高指标模型质量。在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方面,要探索人机结合新模式,提升精准度和专业水平。在经济分析方面,要不断引入先进分析工具、建立高效分析模型,深入挖掘税收数据的经济分析潜在价值,进一步打造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税收话语权。在国地税合作方面,要完善合作手段,在数据采集、风险指标建设和纳税服务等诸多方面实施一体化作业。


  与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着力构建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十九大作出了“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部署,吹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开启了法治政府的新征程。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是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思维是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基本准绳。


  要把十九大提出的法治理念全面贯彻到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工作实践中。一要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而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做到事权履行的规范化、法制化,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二要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在千户集团风险分析中,始终铭记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纳税人的诉求,关切纳税人的痛点和感受,而不能凌驾于纳税人之上,以管理者自居。要真心实意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在友好协商的氛围中捍卫国家税法的尊严。三要建立风险分析内控工作机制。要从每一个环节梳理工作上的风险点,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约束措施,实施责任考核,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发生非廉行为,保证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各环节的流程统一和执法规范,使千户集团工作机制建立在有效安全的轨道上。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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